5月15日零时起,浙江省高速实行新的收费办法,即按实际里程收费。
旧的收费办法是:无论走哪条高速公路,两地按照最短通行距离的那条公路收费。新的办法则是相同起点和目的地,跑多少路,就收多少钱,以实际行驶里程收费。
沪杭甬高速宁波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了新旧收费标准的区别。
计费方法调整,尾数取舍不一样
5月15日起,全省高速将统一使用复合通行卡,这种新型的通行卡既记录高速出入口信息,也记录车辆路径标识动态信息。高速路沿线的信息采集点会将每辆汽车的行驶信息随时采集下来。在通过出入口时,收费员的电脑中就会立即计算出行车里程。
除了收费方式的改变,新的收费方法对计费也有较大调整,尤其是“尾数取舍”。
以前的“尾数取舍”是:2元以下归0,2元到7元归5元,7元以上归10元。而新的方法则是:2.5元(含)以下归0;2.5元到7.5元(含)归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比如宁波段塘到大朱家这段高速,先前小车的收费方法为:0.45元(费率)×5公里=2.25元。2.25元在2到7元区间内,要归到5元,再加上5元车次费,通行费共计10元。而今后,2.25元应该归0,只收5元车次费,通行费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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