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宣判 被告获刑12年零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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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3 发表于 2012-5-10 18: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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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合肥少女毁容案今天下午3点宣判,“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获刑12年零一个月”,随着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引起广泛关注与争议的合肥少女毁容案一审终于有了结果。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获刑12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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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2)
可怜啊
2012-5-10 18:36:38
这么可爱的女孩,就这样毁了,活着比死了痛苦啊!活着也是一种勇气。那畜生还真下了手,父母应该付连带责任,娘的,在中国判死刑,只要是缓刑,有钱有关系,坐几年牢就出来了,何况12年,等几年事情冷却了,花点钱,托关系在板房立功,就出来了,这个社会还要不要让人活了,我要是那女孩,杀了他全家,妈的,等那畜生出来,砍断他双腿,弄瞎他双眼,让他痛苦一万倍,!
2012-5-10 19:24:25
这种人渣枪毙得了,养着浪费国家粮食。
2012-5-10 19:36:44
畜生干的啊
2012-5-10 19:37:59
可怜                 
2012-5-10 20:13:27
太少了
2012-5-10 21:13:09
悲剧·
2012-5-10 22:09:01
12年太少了
2012-5-10 22:11:32
才12年
2012-5-11 08:39:47
小美女毁了阿。。。
2012-5-11 14:13:15
路过
2012-6-2 12:48:41
五马分尸
2012-6-2 1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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