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窖奴案"四名警官遭停职 公安局长道歉

[复制链接]
一招致命 发表于 2011-9-25 20: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22 7
   据新华社郑州9月24日电 (记者 李亚楠) 24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9·3”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此外,记者还从洛阳警方证实,获救的4名女青年也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 11.jpg

    根据“9·3”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郭丛斌说,“9·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此案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洛阳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区域还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会上郭丛斌代表洛阳市公安局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23日晚,洛阳市公安局通报李浩案最新进展,披露了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根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情色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暴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解放日报
全部回复(7)
地下室吗
2011-9-25 20:32:02
道歉有什么用啊
2011-9-26 09:51:51
畜生啊
2011-9-27 10:02:35
这。。。算什么品种?
2011-11-29 21:12:18
不是人
2011-12-29 11:25:59
这世道什么事都会发生
2012-7-2 11:40:40
无奇不有,无所不奇
2012-7-2 11:40:5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快速
回复
返回
列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