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个月前,媒体报道,我市路桥、温岭、玉环3地被列入重金属污染省级“十二五”重点防控区。笔者为此还发表过《治重金属污染须出“重招”》的评论。不料这几天,路桥峰江曝出一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当地三个村501人做了血铅检测,发现139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35人,血铅严重超标3人。罪魁祸首是一家蓄电池厂。该厂不仅荒唐地建在村庄中央,且经营多年,其环保设施成摆设,夜间直排含有剧毒的粉尘,并私埋污水暗管偷排毒水,造成周边空气、水源和土壤被严重污染。 路桥区成立事件处置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请省里专家前来会诊、治疗受害村民,关停肇事企业。所有这些,都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当务之急。然而,事件的善后处置,并不等同于吸取了沉痛的教训。面对“血铅事件”,人们需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