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葛洲坝集团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已向葛洲坝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宏福建工等公司针对预付款保函进行索赔,五天之内必须给银行方面答复。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预付款保函还有半年才到期,现在银行提前索赔,属于恶意索赔。
所谓“预付款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按规定偿还业主预付款的担保书。按照担保书的规定,中方承包商如果未能履行合同,不将业主支付的预付款退还,银行将把预付款退还给业主,并向承包商索赔预付款的本金和利息。
上述葛洲坝人士表示,利比亚撒哈拉银行提供了两个选择,一是赔偿预付款本金和利息,二是将预付款保函期限延至2012年12月31日。“两种选择对我们都不利,选择赔偿将进一步加大损失,而且不是小数目;将保函延期的话,我们的风险和保函成本又要增加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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