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积极为受伤学子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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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鹏 发表于 2009-6-20 12: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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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傅昌扬教导员一行到温州附二医看望因交通事故受伤的雁荡二中蒯陈红同学。并为其送去了大队全体人员的募捐款。

    6月14日早上,十六岁的雁荡二中初三学生蒯陈红,从湖雾镇新东村家里坐中巴车回学校,准备乘坐学校统一安排的车辆去雁荡山旅游学校参加中考,下车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拖拉机撞倒,后被送至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现在已经转到温州附二医就医,但至今仍然处在昏迷状态。高额的医疗费用不是她这样的家庭能够承受的起来的,为了切实帮助蒯陈红同学渡过难关,6月16日,交警大队发动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向蒯陈红同学捐款活动,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此次捐款活动共筹到募捐款15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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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7)
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啊   赞一个
2009-6-20 12:28:59
这个孩子真的可怜~~~
2009-6-20 13:31:56
吹把。。。。不过那位大婶我认的
2009-6-20 13:47:56
真的很不幸,祝她健康。。。
家里这么早中考呀。。。
2009-6-20 14:25:05
要真的学雷锋就私底下捐嘛!还这么高调地唯恐别人不知道
2009-6-20 16:44:54
6# 醉里吴音



另一种理解是为了提倡大家一起献爱心,要都是私下捐,人民会以为世界没雷锋了。
2009-6-20 18:30:52
7# ?荆亼


我想每个人在接受别人赠与的财物时,心里除了欣喜之外总会有些其他的滋味。
别人给了你帮助,就应该感谢人家,知恩图报也是天经地义的。但并不是一定要站在摄像机前面,对捐助自己的人鞠个躬,说些感谢的话,让大家都看到,知道是哪些人在慷慨解囊,又是谁在接受爱心。
这种形式在多年前也确实起到了呼唤人们关注社会的作用。但用的多了,难免就起反作用了。
看看希望工程每年的统计数字吧!
你捐的只是其中的很小一部分,别人都在沉默,凭什么你非得让大家知道?
2009-6-20 18: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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