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黄色短信、滥讲黄段子将被视为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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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雨√ 发表于 2009-5-22 11: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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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报道,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1日审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向女性发送黄色短信、滥讲黄段子、有肢体行为等行为被确定为“性骚扰”。

草案在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草案还对性骚扰的形式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实行性骚扰的行为。
全部回复(4)
发到论坛里去不会告我性骚扰吧?江南鱼
2009-5-22 11:28:34
性骚扰者被判什么刑呀?最好重点。
2009-5-22 11:35:24
那女生发呢
2009-5-22 13:18:25
lee
是信骚扰,不是性骚扰.
2009-5-22 1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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