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参考资料
一、购买拓展国土的典范:美国
1803年从法国人手里
1810年,侵占了西班牙殖民地佛罗里达的西部
1818年出兵侵入东佛罗里达1819年500万美元将东佛罗里达强行购买
1846年美国迫使英国放弃北纬49度以南,英美有争议的西北部俄勒冈地区
1846~1848年对墨西哥发动侵略战争,墨西哥战败,正式割让格兰得河以北的墨西哥全部领土,包括了今天的加里福尼亚,内华达、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四州以及科罗拉多和怀俄明州的一部分。美国仅以“补偿金”形式付给墨西哥1500万美元。
1853年 1000万美元从墨西哥“购买”了亚利桑那州南部希拉河流域。
1876年,用720万美元,从俄国手中买得了阿拉斯加和阿留申群岛
1889年美西战争,西班牙战败,美国夺取了夏威夷群岛、波多黎各和关岛。
1898到1899年美国占领了东萨摩亚、中途岛及威克岛等。
1917年,2500万美元从丹麦手中得到维尔京群岛。
二、格陵兰岛概况
格陵兰岛位于北美洲的东北部,在北冰洋和大西洋之间,全岛面积为217.5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全长三万五千多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岛屿。由于北冰洋和大西洋的主要冷气流在此相会,造成周围的海域和全岛85%的土地被巨厚冰层所永久地覆盖,平均冰厚1 500米,从北到南约2 500公里,从东到西约1 000公里。在中部,冰层可厚达3 000米。冰总体积260万立方公里,是仅次于南极洲的现代大冰川。冰原上有少数突起的山峰,贡比约恩山海拔3 700米,为全境最高点。在秋天、冬天和早春可以看见北极光。
有铅、锌、铬、冰晶石、煤等矿物。著名动物是麝牛、鹿、北极熊、鲸、海豹、海象等。海鸟和鱼类也很多。经济以捕鱼、狩猎和采矿为主。主要交通工具是船、直升机和雪橇。自治首府:戈特霍布,人口13 024人(1998),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面积:2 166 086平方公里;人口:56 076人(1998),格陵兰人(因纽特人与欧洲人结合的后裔)占80%;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0.026人;宗教:基督教路德宗少部分人信仰罗马天主教和其他基督教派别;时差:东格陵兰/Mester Vig:格林尼治(GMT)平均时间(夏天和冬天),其他地区不相同;电力:220伏AC,50Hz;语言:官方语言是格陵兰语(它是一种爱斯基摩语)和丹麦语。与旅游有关的格陵兰人一般会讲英语;气候:终年严寒,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通讯:电话:适用IDD。国家代码是:299。在在格陵兰没有电话间,但是可以在旅馆打电话。传真:可以到电报局进行传真。因特网/电子邮件:包括ISP的格陵兰电信 (网址: http://www.tele.gl/)。在一些主要城镇有电脑咖啡屋。电报:所有城镇都有电报局。邮局:格陵兰发行自己的邮票,而且是邮票收集者所爱好的。邮局开门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午9点-下午3点。报刊:格陵兰没有“日报”,但是有主要“周刊 ”Sermitsiaq和主要“月刊 ”Niviarsiaq。没有英文或中文的报纸。
格陵兰在它的官方语言丹麦语的字面意思为“绿色的土地”。这块千里冰冻、银装素裹的陆地为何享有这般春意盎然的芳名呢?据书记载,约在公元982年,北欧人埃里克和他的伙伴从冰岛出发,向西北航行,去寻找新大陆,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岛。经过两个夏季的考察,终于在该岛西南沿海地段找到了几片平坦之地。这几片平坦的沿海土地在地形上可防御北极寒风的袭击,而且在北极短暂的夏季还长满青嫩的植被。面对四周一片冰天雪地的荒原,埃里克情有独钟地将这片长满绿色植被的没海地段命名为“格陵兰”,意为“绿色的土地”。据冰岛古代史记载,埃里克企图以这个“令人亲切的、充满生机的称谓”诱惑世人,使人们迁徙到这个荒凉的冰原上。正如他在探险日记中所写道的:“假如这个地方有个动人的名字,一定会吸引许多人到这里来。” 果然,一批又一批的移民携带着他们的家财和牲畜渡海而来。
此后,格陵兰岛发展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在其鼎盛时期,居民点有280多个,人口达数千人,建有教堂17个,不仅与欧洲建起了通商关系,罗马教皇甚至还派人来征收教区税。
1000多年前,加拿大北部的因纽特人就迁至格陵兰定居,他们世世代代以捕鱼狩猎为生。公元982年,移居冰岛挪威人发现了格陵兰,于是在1261年成为挪威的殖民地。1380年丹麦与挪威联盟,格陵兰转由丹麦、挪威共同管辖。1841年丹麦、挪威分治后,成为丹麦的殖民地。后挪威与丹麦为该岛归属问题发生争执,1933年由海牙国际法庭判归丹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格陵兰一度由美国代管,战后归还丹麦。1953年丹麦修改宪法,格陵兰成为丹麦的一个州,与法罗群岛一样,它在丹麦议会中也拥有2个席位。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正式实行内部自治,但外交、防务和司法仍由丹麦掌管1973年,格陵兰随丹麦一起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然而作为一个其经济和生存都完全依赖海洋资源的北美岛屿,受欧洲的管理是完全不必要的。1985年2目1日,格陵兰通过全民投票表决,终于成功地将自己从欧共体中解脱出来。自1979年5目l日起,格陵兰建立起内部自治政府,与法罗群岛在1948年获得的地位一样,它成为在丹麦王国名义下一个有着特殊地位的国家。内部自治政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由格陵兰政府自行管理格陵兰事务,而只有与丹麦王国有关的案件才由丹麦司法机构裁定。作为丹麦王国的一部分,丹麦派驻格陵兰的代表其权限随着丹麦向格陵兰自治政府移交权力而大大减少。尽管如此他仍是丹麦在格陵兰的首席代表,依法管理格陵兰的内部事务,负责丹麦在格陵兰举行的选举。在外交事务上,格陵兰不能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关外交关系的协议。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称补偿,丹麦宪法又承诺,所有与格陵兰有关的声明都将照会格陵兰自治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