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飞车贼”王某瞒着同伙,偷偷记日记。每次作案后,他还要记下作案所得。
2月27日,柳市公安分局成功摧毁了王某所在的飞车抢夺团伙,包括王某在内的四名重庆籍团伙成员被抓获。这本日记,就是王某等人作案的铁证!
搜查搜出“雷人”日记
2月27日下午5时许,黄女士在柳市柳青路散步,两个歹徒驾驶一辆白色摩托车夺走她的挎包,在黄女士的呼救声中,歹徒猛踩油门,加速、加速 ……结果出事了。在开出事发点50米左右处,摩托车迎头撞上一辆三轮车,飞出六七米远,车上的歹徒被甩到地上,受了伤。见势不妙,两人忍着剧痛弃车逃跑。
黄女士捡起摩托车的车牌,然后报警。根据车牌,警方查出摩托车车主王某住在北白象新皇岙村。当晚6时45分,民警到王某的暂住处查看,发现王某和老乡黄某毫发无损,于是排除了他们当天下午作案的可能性。但在王某的房中,民警却找到了手表、项链、戒指等物,还有一辆摩托车。令人意外的是,民警还从王某的抽屉里搜出一本日记,日记上记录了两人飞车抢夺的收入、每日生活支出等内容,小的包括停车费、买肉钱、补车胎费,大的有买车花费等。除此之外,还记录了一些琐事,及当事人的心情等内容。
在铁证面前,王某、黄某承认了多次飞车抢夺的事实。随后,警方侦查发现,当日作案的可能是王某的老乡何某。深夜,民警在柳市荷岙村找到了何某及同伙雷某,两人一个下巴开裂,一个膝盖受伤,而黄女士的挎包也在房内。民警将两人抓获。
分赃不均开写日记
据王某介绍,原先他与年长的何某住一幢楼,今年年初,何某对他说,只要买辆摩托车就可以“赚大钱”。
买了摩托车后,两人干起了飞车抢夺的勾当。不过没多久,两人就因分赃不均闹翻了。之后王某另立门户,找了新搭档黄某。“吃一堑长一智”,有了前次经历,王某这次开始记日记,32开的笔记本里,记录了两人合作以来的各项开支、收入,甚至连几袋花生米也没“放过”,“钱财方面还是算清楚比较好”。
团伙里惟一有工作的是雷某,他的工作比较特殊——拉骡子。别小看这工作,雷某说,一天的收入有七八十元。
“有一天,何某开摩托车说带我去兜风,我就跟了,第一次他叫我夺包,我犹豫了,第二次,我做了。”雷某还抱怨何某太自私,当日下午两人撞车摔得鼻青脸肿,何某去医院,下巴缝了六针,把抢来的200元“公款”花光了。事后,何某还向他提出各出1000块“会费”,再买辆摩托车重起炉灶。
雷某很是后悔:“我犯了错,但这是最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