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每平14.85元“天价物管费”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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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再清 发表于 2009-1-20 1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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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物业管理费竟然高达每平方米14.85元,“一个月下来要交上千元,比供房还贵”。昨日上午,广东国际大厦B附楼住宅物业管理费纠纷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部分业主因拒缴“天价物管费”而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管理费14.85元/㎡

广州人叫惯了的“63层”位于环市路上,全称为“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而35层高的住宅楼——面积5458.47平方米的B附楼,又称“广信商业公寓大厦”,有218个单元,为80位业主拥有。

这场官司的由来在于从1996年开始实行的每平米14.85元的管理收费。据业主反映,开发商开出诱人的条件,可以免除半年的管理费,但在一年后,业主们发现开发商要按照每平方米14.85元来收费。按照业主易先生87.41平米的房子来算,月管理费要1298元,每年就要15576元。如果是100多平米的房子,一个月就要交2000多元,都可以供房子了,吴先生说。

业主抵制被告

引发争议的广东国际大厦B附楼住宅为广东国际大酒店的附楼部分,为公寓楼。

从2004年开始不少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于是,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就将拖欠物管费的业主们告上了法庭。

法院一审认为,B附楼既有住宅,也有商业公寓,因此确定该大楼为商住用房,判决管理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3.89元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审:“我们实在交不起”

对于这个结果,业主们大感失望,“13.89元与14.85元没有多大的区别,如果放在其他地方,绝对是个吉利的数字,而对于我们而言则是一场灾难。”业主赵先生说。

于是,业主们上诉到广州中院,业主们甚至做好了再败诉,向高院申诉,向人大上书的准备,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悲壮。在昨日上午庭审当中,业主们的律师认为他们并不是不想交管理费,而是没有经过他们同意,远远高于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实在高得离谱,他们实在交不起。

而在庭审的最后,广州市中院的法官也规劝双方,如果是按照现在的标准收确实有点高,业主们也会继续不交,这样会激化矛盾;但要说完全按照普通住宅来算的话,也不太现实,希望双方能调解。

对此,双方的代理人表示愿意调解,在庭后如果达成协议再告知法官。

而庭后一名业主称,这样的收费标准合不合理?高不高?法官如果本人来业主们家里看一看,亲身体会一下,就知道值不值这个价。

广州市中院将在审理后,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记者 余亚莲)
全部回复(3)
#ii5#现在的管家很嚣张
2009-1-20 16:48:44
那有这么高的物管~~~~晕。。。。
2009-1-21 10:53:09
还是独自住好,不用交什么费了
2009-1-21 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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