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8年居民收入增幅超过CPI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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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325615 发表于 2009-1-16 17: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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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08年居民收入增幅超过CPI涨幅

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在杭州隆重开幕,吕祖善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吕祖善说,2008年,是本届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也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积极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紧紧依靠全省各族人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据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超过21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15.3%;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1.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3%以上。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5.4%和6.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城镇新增就业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4.6‰。(记者 廖小清 梁国瑞)
全部回复(7)
我龙,假的,有这么多钱吗
2009-1-16 17:39:0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嗯? 我家有8个人 那今年不是有74000左右的收入了 ?问题是 ----我家好象7400都没有收入啊 不知道是我家特别还是?
2009-1-16 17:41:35
这就是贫富差距!有的人年收入几个亿!有的几千万!有的几万!有的亏!不管怎么讲!达标就行!不管老百姓死活的!娘西匹!都是讲不有钱人听的!
2009-1-16 17:52:35
#ii5#真的可以用数字表达吗!~#ii17#粉饰太平
2009-1-17 01:08:42
平均,平均,就是把富的和贫的一起平均....
结果这数字就是,谁都不适合..
2009-1-17 08:06:29
农民人均纯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农业部制定的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中的"农民人均所得"。其计算公式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经济总收入-总费用-国家税金-上交有关部门的利润-企业各项基金-村提留-乡统筹)÷汇总人口。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农村经济总收入,指农民从当年各项生产经营项目中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及利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但不包括那些不能用来分配,属于借贷性质或暂收性质的收入,如贷款收入、预购定金、国家投资、亲友赠送等。
  从经营层次来看,包括乡办企业收入,村组集体统一经营收入,联户企业收入和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等四个层次的收入;从经营行业来看,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及其他各业的收入。
  人均纯收入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法定统计指标,必须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如实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故意提高人均纯收入数字的作法是虚报行为,是违法的,必须依法对有关领导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在统计中,由于对统计指标的理解和采用调查方法不同,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误差,这种误差应由上级统计部门按规定给予纠正。
  补充: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村住户方案中的解释为:农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调查补贴-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家庭常住人口
2009-1-18 21:06:46
有这么高吗。。。我的今年的收入是鸭蛋啊。。#ii5#
2009-1-19 0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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