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补发工资27.61万元
昨日上午,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部署开展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前后按期支付职工工资,维护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我市自11月1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以来,全市各乡镇和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截至11月15日,全市排查用人单位1435家,发现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8家,共为153名务工人员补发工资27.61万元。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对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分析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在排查基础上,对有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责令其立即补发工资;不能立即补发的,要求限期补发;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公开曝光。凡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都要将其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监管档案,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