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磨”来了13名打工人的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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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雨√ 发表于 2021-2-5 21: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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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官,工资款收到了,都年关了,工资变成了压岁钱,让您费心了,感谢感谢!”日前,乐清法院大荆法庭高春阳法官接到当事人黄某的感谢电话。13名上了岁数的农民工帮人打工,被拖欠工资款共计万余元,高法官尽心尽力调解并执行到位。

2018年,林某在柳市承包绿植种植项目,雇佣了黄某等13人从事种植花、草、树、木工作。黄某等人工作期间,林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2019年2月3日,经结算,林某尚欠每个工人工资款百元至几千元不等,因此于当日出具了欠条13份,金额共计14875元。完工后,黄某等人多次催讨,林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2020年8月22日,黄某遂向乐清法院大荆法庭起诉,要求林某其支付工资款1960元。

收案后,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而且林某还欠其他人工资,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后因林某在外地,有意推拖,导致无法成功调解。基于这一情况,经办法官主动联系林某,并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展线上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明法律,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林某表示自己不是不愿支付工资款,实在是因为手头拮据无力支付,虽然每位工人的工资不多,但合起来他一下无法还清。在法官的劝说和引导下,林某终于同意在2020年农历过年前付清工资款。

还没等法官松一口气,另一个棘手问题又来了。以黄某为代表的当事人对这个结果并不买账,表示自己的工资已经被拖欠了近两年,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判决。为了让调解工作顺利进行,经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方式析法明理,告知原告调解结案和判决结案的执行效果是一样的,并介绍了诉前调解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最终黄某等人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案后,高法官没有一调了之,他实时惦记这些工资款和这些农民工。经常打电话督促林某履行。“你那里疫情严重吗?今年有没有回家过年?那些工资款你是汇过来,还是现金拿来?”“你要的账都要过来了吗?如果要过来了,赶紧先把那些工资款还了!”“过了腊八就是年,你上次答应过年前履行的……”熟悉执行工作的高法官深知案件执行“磨”字最管用,两个月时间,他给林某打了二十多通电话。最终,林某在高法官的热情“关心”下,如数偿还了工资款。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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