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大学生啃老7年被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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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老幺 发表于 2014-7-30 17: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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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 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  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结婚,5年后儿子徐青出生。夫妻两人对儿子百般疼爱,徐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徐青在小学时当过班长。听儿子说任务重,朱女士便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要求别让儿子当班长。此后,徐青考上本市一所大学,住校不满一个月,他就提出在宿舍和同学相处不好,朱女士便让徐青回家住。
  大学毕业后,徐青说找工作难,徐先生便把儿子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工作了3个月,徐青说工作没意思,干脆辞职不干。尽管帮儿子联系过几个工作单位,但徐青总推说:“没意思,不想干。”自己则闲在家里睡觉、上网、要钱花。
  2013年,徐青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他把女网友带到家里长期同居。徐先生和朱女士从教导儿子到开始斥责,最后双方竟然升级到大打出手。徐青仍振振有词地说:“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
  无奈,徐先生和朱女士将徐青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限期腾房。海淀法院审理后判令徐青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出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的房子。没想到判决生效后,徐青仍拒不履行。最近,被啃老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强执。执行中,徐青百般阻挠,还吼父母称:“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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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案父母没义务养“啃老族”

  海淀法院法官认为,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案中,徐青已成年,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但因其拒绝劳动,不愿自食其力,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对“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

  该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徐先生名下,属于夫妻二人的财产,徐青作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内,故徐先生和朱女士可要求徐青腾房。

    网友议论:

    @王志安:把孩子培养成这样,你怨谁呢?等事情不可收拾了,再去找法院,也来不及了。

    @云云淡淡才是真: 解决啃老没有立竿见影的办法,既要从心理也要从社会学角度去帮他们。

    @苦咖啡0418:孩子这样是谁导致的?现在孩子的行为确实很过分,做父母的为什么不教育?撵出自己的房子 就是抛弃孩子啊!是谁的教育出了问题?法院帮助孩子搬出去就行吗?

    @HY朗姆酒:这样的父母虽然也有点咎由自取,但也可怜,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大了,还要继续为他劳累。

    @潜水蜗牛围脖:支持的,虽然父母早年的教育有缺失,但是作为成年人,或多或少自己要有点独立意识和羞耻心,现在只是父母通过法律的途径教育他,让他独立。如果哪天父母不在了,估计他碰上的麻烦会比现在严重千倍,毕竟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很难在社会立足,搞不好以后还是社会的祸害。

2014-7-30 17:08:45
2014-7-30 20:59:36
牛B啊,让他老爸断子绝孙
2014-7-30 23:43:09
2014-7-31 11:36:26
活该。。。。。。。。。。
2014-8-1 1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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