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冲走的老太太找到了,财产之争好象开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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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髒ゞ


同意
2009-10-4 17:19:44
怎么说也要安排好后世先啊!
2009-10-5 11:35:01
又是人间悲剧为了钱财  亲情太无力了
2009-10-5 12:02:23
钱钱钱钱
2009-10-5 12:18:57
以为女孩是捡来养大的
2009-10-5 13:06:12
因为女孩是捡来养大的
2009-10-5 13:07:40
这老太太膝下无子女哦,如果有户口证明的话,捡来的女孩应当有承续权吧?我是这么认为的。
2009-10-5 13:13:58
在大荆别的地方听说也有这事,最后是侄子胜利得到房子,不过那个是女的已经结婚了嫁出去了,这个女的还没有结婚可能也不好抢
2009-10-5 16:16:17
无聊的人类啊......
2009-10-5 16:17:28
不孝子啊!
2009-10-5 16:22:15
#ii17#人之常情啦
2009-10-5 17:25:06
根据国家法律 侄子算个P
2009-10-5 17:44:09
养女按照继承顺序在侄子之前
2009-10-5 17:44:46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09-10-5 17:50:34
管他呢,过两天去问问谁抢到了
2009-10-5 19: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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