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彭宇案” 值得讨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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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 发表于 2011-9-20 09: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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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竟然发生在了我们的大荆,我觉得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来讨论一下。

我认为我们老家里的人都是善良,可亲的。也一直认为在老家如果有老人摔倒了,跌倒了,我会帮助,会扶。
而今却发生了这要的事件,真的很让人感慨万千,百思不得明白。

你的良心呢?你家里这么缺钱吗?做人的道德呢?
良心何安啊!!

从视频上来看,虽然有点糊,但确实不是汽车括到的。象是路边的马路牙子...



我最后唯一一点的善心也被灭了.....................

全部回复(78)
本帖最后由 Iblis 于 2011-9-20 23:27 编辑
东方飞鸿 发表于 2011-9-20 22:29
媒体的报道有点不好!难道是叫大家不要做好事吗?简直荒谬!媒体应该做的是找出事情的真相,还以清白,导向 ...


媒体的报道有点不好!难道是叫大家不要做好事吗?简直荒谬!媒体应该做的是找出事情的真相,还以清白,导向传统的美德!
中国人太精明,每个人都想到自己的利益,因为这一小概率事件,闹的沸沸扬扬,结果将传统的美德一棒子打死了。
什么大学生救老人值不值,拿出来讨论。难道救人之前,要先评判生命是否等值,等评判清楚之后才去做?!这根本没什么值不值一说,讨论本身就是荒谬!
美德在沦丧!

媒体这样报道确实有点让大家不要再做好事,或是做好事之间三思的意思,但是要知道,媒体这东西他也只能这样了,总不能说让媒体去调查取证吧,这MS不是媒体应该做的事。找出事情的真相、还以清白,那是警察叔叔的事,其实这样的事情,余胜兄应该直接找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对方,不过找之前,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对方的情况吧,原因大家都懂的。。。。。。TMD我怎么觉得我说得这么别扭

中国人太精明吗,其实中国人一点都不精明,基本上是人云亦云。跑题了,说回来,其实并不是这一个小概率的事情将传统美德打死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那位让人膜拜的尊敬的敬爱的英明的法官大人说的“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这一句话,从此开了一个法律上的先例(其实这样的先例应该不少,但偏偏这个,是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关系的,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有时候,有罪没罪,并不看证据,而是看法官的心情或是意愿),于是,行善成了可能“犯罪”,那么我们还能怎么办?只能远离危险了,子(孟子)曾经日过,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墙很危,危到会让你不但付出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还会让你这一辈子想到这事都会吐几口血。。。。。

很奇怪,中国,没有“诬陷罪”,刑法上只有诽谤罪,而诽谤罪,也常常被人所忽略掉,刑法第246条规定,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但偏偏这样的事情,说它“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确实是有,但“情节严重”四个字,又不知道如何去定义了。而这种事情,更好的说法应该就是“诬陷”,但偏偏没有相关的法律,不得不说,这是我国法律上的一个漏洞吧。
不过就算是诽谤罪,如果真法院真能给这样的人判一个诽谤罪,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至少应该可以压制一下这种事情的发生吧,但很不幸,我们也听到不少相似的事件了,但从来没听说过诬陷者被判刑,甚至MS都忽略了各位“老太婆”们了,难道是因为法官大人在发扬敬老的传统美德?或许是当事人(被诬陷者)都没有从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吧,是不忍?(这个基本不太可能)还是忘了?或者是根本就没想到?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因为打官司太累?这个值得我们深思。

至于飞鸿兄所说的“什么大学生救老人值不值,拿出来讨论。难道救人之前,要先评判生命是否等值,等评判清楚之后才去做?!这根本没什么值不值一说,讨论本身就是荒谬!”也许因为你是医生,扶死救伤本来就是医生的天职,你们在遇到事情时,肯定是先为病人(伤者)去思考的,但是我们不是医生,我们没有这么高的素养,如果救人仅仅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想我们也会去救,但如果救人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救了人,还要得到一个罪犯的称号,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去考虑一下自己,考虑一下自己的将来、考虑一下自己的家人了。而且“大学生救老人值不值”,其实说的并不是生命是否等值,其价值的评判在于用善良去换取可能的冤枉、可能的罪名、可能的刑罚、可能对自己的将来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否值得。

最后总结一句:
美德在沦丧!
但错不在吾辈!

  • 美德在沦丧,错就在吾辈!发生这么多类似的事件,不都在近二三十年间吗?吾辈如果只在事件发生后发发议论,只在考虑自己是否应该做好事,则吾辈将罪孽深重矣!
    2011-9-21 18:46
2011-9-20 23:25:17
大家以后出门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吧    家里有老人的 难啊
2012-6-15 11:29:52
指间岁月 发表于 2011-9-25 21:29
看了楼上的一番言论,忍不住感概下
其实对于这个老太婆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号称有7个子女的,却在91岁高 ...

这样的后代。。哎  。。什么时候被雷打中也没有人去心疼  只能说活该。。
2011-9-27 00:50:54
支持余胜。。老太太的家人是不是全部死光了啊  让91岁的老太太在街上走!!
2011-9-27 00:49:17
我也是啊,忍不住上来关注下,知道真相越多,越来越觉得老太婆的可怜,跟她那帮子女的无耻
2011-9-26 10:45:28
本帖最后由 简单 于 2011-9-26 09:51 编辑

此贴本来是想让其沉下去的,没想到又忍不住回了一贴!
2011-9-26 09:32:47
指间岁月 发表于 2011-9-25 21:29
看了楼上的一番言论,忍不住感概下
其实对于这个老太婆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号称有7个子女的,却在91岁高 ...

原来还有如此真相啊。

我一开始只觉得此老人家的子女肯定是不孝子了,要不然不会在91岁高龄了还任其一人走上街头的。

没想到的不但走上街头,而且还是为了生计啊.....................

有此七不孝子孙,也实属难怪!

我挣的钱不多,但是天天问我妈钱够不够花,吃什么买什么。父母养我们长大不容易啊。

一个会孝顺的人如何立身呢?
希望 此事件发生后,对此七子女能有所感动和改变。

也希望 这个老人家以后不会再出现在街头捡.................


人在做,天在看,百业孝为先,
2011-9-26 09:32:03
看了楼上的一番言论,忍不住感概下
其实对于这个老太婆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号称有7个子女的,却在91岁高龄了还从白日岙走到荆山路上捡矿泉水瓶维持生计(我是听我我外婆说的,老人家的消息总是广一些)事发后,她也只能接受子女的安排,住院啊,时不时觉得哪里不适。还好邮政跟建行的监控还给司机一个真实的真相,但是你们可以想象那帮子女本以为大荆街上哪里来的监控,总想着可以发比横财,谁知道,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估计那老太婆无端端增加了的一笔住院费,医疗费什么的,不知道,接下去那帮子女该如何对待她........
2011-9-25 21:29:07
简单 发表于 2011-9-21 09:56
严重支持此观点!!!!

其实我在荆网看了这方面的相关的信息。 我看到 福哥 您的反映非常之强烈,正义感非常强烈。 但是我觉得虽然我们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无法阻止我们正义的心啊。 哈哈 惭愧。~ 虽然这样让人心寒的事没有停止,但是正义的力量是无法战胜的,永远延续下去。   不好意思,我觉得我好恶心啊  哈哈~ 以上的话不像是我的性格。 接下来我要说的呢  在评论中说以后看见这样的情况不会在去理会 但是真的你看到的时候 你真的会不去理会么? 我相信你们一定不会看到一个老者在一个那样无助的情况下不去理会的。 因为我们是大荆人 谢谢。  然后呢我觉得您不应该过多的去批评那位老者以及亲属。这个不解释。  很久没有写一些这样的玩意了。 请不要见笑啊 哈哈
  • 不过在外地,我肯定是不会伸出双手的。绝对不会!!我一定要狠下心来这样做,不然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爱我的人!!!
    2011-9-25 20:02
  • 你说的也是,其实说管说,如果真要碰到了这样的事件,内心的责任感和自古以来的善良会让我们这些没有丧失天良的人会毫不犹豫的伸出双手.......................
    2011-9-25 20:01
2011-9-25 19:20:02
做好人是吃亏的
2011-9-25 19:08:01
{:7_182:}{:7_182:}{:7_182:}
2011-9-23 08:42:12
咸鱼 发表于 2011-9-22 09:06
起早起来诅咒一下

此事件就到此为止好了。有关于类似事件的讨论我们可以重起一个话题。你最近怎么样了,也不见你的消息。业务拓展得怎么样了?

市场打开了,我也加盟!
2011-9-22 20:48:48
关注新闻 发表于 2011-9-22 14:43
乐清“彭宇案”真相大白
司机无责 老人自己摔倒 双方握手言和
老太太家属:没想过敲诈,定会登门道谢
...

陈某对此结论表示认同,当场归还之前余某垫付的1000元钱,并称要亲自登门道谢。

我也说过,最少,也最起码需要给车主道个谦什么的,不然人家心里也不平衡,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2011-9-22 20:47:06
乐清“彭宇案”真相大白
司机无责 老人自己摔倒 双方握手言和
老太太家属:没想过敲诈,定会登门道谢
2011-09-22  





  9月11日上午10时9分,91岁的乐清老太太马三花倒在乐清大荆荆山南路上。这一倒下,引来了轩然大波。

  乐清当地媒体以及网络上披露此事的剧情发展,像极了南京“彭宇案”的翻版:“一名司机扶起老太太将其送往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可是老太太家属认为是这名司机撞人,幸好监控录像证实这名司机没有肇事……”

  然而,老太太的家属对此不停喊冤:“我们压根没想过敲诈,网友不停辱骂人肉,都快成千古罪人了。”

  此事究竟真相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本报记者 殷诚聪

  翻版“彭宇”案?

  昨天,记者来到乐清大荆镇,91岁的马三花已经出院,正在家中修养。问起事故经过,马三花说,当时就觉得脚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就摔倒了,头上都是血,真不知道怎么回事。

  马三花的儿子陈如林说:“我在工地上班,早出晚归,不知道现场情况,和对方司机也没有接触。”几天后,他们在母亲的衣服上找轮胎的印迹,确实有点心生怀疑,但交警已经在处理了,他们就等调查结果。“根本没想过敲诈,地方小,大家都是认识的,医药费一共交了2500元,之前的1000元是对方司机交的,第二次还是我自己交的。”

  根据有关视频资料显示,马三花的两名家属曾在交警队内说:“这个视频我们怎么能看清楚啊?”“你的车不从这里过,她就不会摔倒。”对此,一名在场的马三花亲戚华先生解释,“第一次的视频实在不太清晰,我只是随口说了句,无心的。也不知道电视台在拍,根本没想诬陷人家,不料引来网友骂声一片。”

  司机“被好心”?

  连日来,广大网友对司机余胜护送老太太去医院的义举掌声一片。但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质疑:好心司机很可能是根据事态发展“被好心”了,老太太摔倒后,路人提醒该司机停车,而老太太摔倒的位置正好在后车门位置。该司机可能误以为自己撞了人,尽义务送老太太到医院,垫付医药费。而后来才知老太太自己摔倒的,事故与他无关。

  对此,余胜表示,事发时,他听见后面有人喊叫“有人摔倒了”。他下车查看发现,一名老太太倒在地上,头部有流血。这时,旁边就有人告诉他,这名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他把老太搀扶起,打110报了警,叫了一辆三轮车送医院时,当时旁边有目击者主动留下电话,如果有需要,他们会出面作证,证明他没有碰到老太太。

  余胜说,他帮助老太太的初衷有两点:一是看着血淋淋的老人不上前帮忙实在于心不忍,二是怕人误会我驾车肇事逃逸。“至于网友表扬还是质疑,对我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我只希望交警部门能尽快查清真相。如果是我的责任,我一定负责到底。如果没有责任,就还我清白。”

  真相大白

  事发时,余胜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老人1.5米处缓缓驶过,老人突然往轿车方向摔倒,着地前身体撞到了该白色轿车的后轮位置,而后着地。之后,余胜下车与路人一起送老人去医院。

  昨天,交警召开了协调会做出结论:余先生当时属正常行驶,不负事故责任。老人摔倒最后一刻撞到了车后方,这 也解释了老太太衣服上的轮胎印迹。陈某对此结论表示认同,当场归还之前余某垫付的1000元钱,并称要亲自登门道谢。



2011-9-22 14:43:42
回雁荡山客的“正因为吾辈都避而不做好事,避而不抵制坏人,所以坏人们就肆无忌惮了。”

避而不做好事,是因为我辈已经没有能力去做好事了,是因为做好事的代价太大,大到让好事变成坏事。
避而不抵制坏了,好吧,我就这么拿彭宇案来说吧,谁是坏人?如何抵制?彭宇案中,彭宇是坏人吗?显然不是,那么就是其对立面的老太是坏人了,如何抵制?我辈(平头百姓)又没有权力去对其进行处罚,而且明显,光靠舆论压力,人家完全忽视,总不能让我们去老太家门口静坐抗议吧。另外此案中,那位英明神武、可敬可爱的法官大人,是坏人吗?我不敢说,谁敢说?如何抵制?抵制得了吗?人家也是完全对舆论免疫的。

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大荆的余胜案,谁是坏人,那位91岁的老太是坏人吗?我宁可相信她是太老了,一时糊涂,但不愿意将她归于坏人一类,而且好像也没看到她硬说是余胜撞的吧,MS出面的应该是她家属。再看她的家属,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就是余胜撞的,但他们的行为已经表现出这个意思了,虽然现在他们改口了,但那个视频中,一句“这个视频这么模糊怎么看得清楚”和一句“他的车不从这里过,就不会摔倒”,已经是铁一样的证据了。所以坏人应该是他们吧,那么,如果抵制?谁来处罚?谁有权处罚?
2011-9-22 1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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